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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做好犬只普查登记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0-18 / 点击:3560

各区、管委会房管局(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郑州市规范养犬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郑监【2013】13号)、《郑州市规范养犬管理工作检查考评办法》(郑城乡组【2013】21号)文件精神,为强化市内养犬管理,优化城市市容环境,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有序发展,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现将协助做好犬只普查登记、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规范养犬管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集中开展的“十二项专项治理”工作重点之一,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全市各级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行业发展的高度,增强规范养犬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各区、管委会房管局(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协助做好犬只普查登记、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养犬专项治理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强学习,明确职责。
    各区、管委会房管局(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学习《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郑州市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政策法规,明确工作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小区第一责任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犬只普查登记、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突出重点,扎实工作。
    养犬管理工作,是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一项社会系统性工程。开展规范养犬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想达到预期目的,必须结合实际,形成合力。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在协助普查登记、宣传教育工作上下功夫。一是以物业管理网格化管理为载体,充分发挥项目巡查员、项目管理员的作用,积极主动与当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取得联系,协助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做好住宅小区内犬只的普查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违规养犬情况,做好台账登记;二是大力开展规范养犬宣传教育活动,以管理的住宅小区为单位,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展板等宣传方式,全面开展规范养犬管理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使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家喻户晓,引导业主树立成熟文明的养犬意识,同时引导市民自觉抵制违规养犬行为,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规范养犬管理工作 。
    四、加强督查,强化责任追究。
    规范养犬管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的工作之一,各区、管委会房管部门要切实建立起督查制度,及时组织人员对管理辖区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犬只普查登记、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各物业服务企业如果出现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将取消企业本年度的评先资格,不得参加各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比、物业管理项目投标活动,一年以内不得晋升资质等级。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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